有限合夥企業解散後,如何進行清算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如何進行清算
《合夥企業法》第八十六條規定: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條規定: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税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
個人合夥解散合夥人不清算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
-
企業清算,工會解散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
-
公司依法解散理由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
-
營業執照註銷流程是怎樣的
先找到營業執照正副本,當初發放的是正副本,註銷時須將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丟失,則需要在當地報紙上發佈遺失聲明。辦理註銷還需要經營者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必須是本人的身份證。如若本人現場來不了,可以委託代辦,但必須出具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重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