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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中競買人違約責任

拍賣中競買人違約責任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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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執行競買人要如何維權

對於競買人(法拍房購房者)來説,競買人在競拍法拍房時,需要高度重視法院的風險提示,一定要前往房產登記部門核實拍賣房產的建築面積、性質、用途、是否拖欠地價及土地使用費,是否存在抵押以及抵押時間,抵押債務金額等具體問題。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拍賣房產最後均以實物現狀為準,法院不保證拍賣房產的瑕疵,法院不負責清場。競買人一定要實地察看房產,瞭解拍賣房產有無人居住,是自住還是租賃,租賃期限,是否拖欠水、電、煤氣、管理費等,到轄區派出所瞭解該房產的户口登記情況,能否滿足户口遷移等事項。

、提醒廣大競買人(購房者),隨着拍賣房產逐漸進入市民購買房產的選擇視野裏,該類糾紛將更多的進入法院裁決,而不再是無藥可解。如果競買人在承受巨大風險購得房產仍遭遇類似不法侵害時,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