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門解散員工調崗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部門取消後,調崗是否合法
實務中,存在很多用人單位在運營一段時間後需要對單位部門進行重大調整的情況,或者將部門和其他不能合併,或者直接取消原有部門,將人員劃分到其他部門。對於部門取消,應分情況分析,同時掌握一個原則,即勞動者調整後的工作崗位應和原來的工作內容保持一致。如部門之間雖然合併,但該勞動者仍從事原有工作,這個時候問題不大。但若部門直接取消,如原來的設計部門改為市場營銷部門,這個時候完全改變了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勞動者有權利拒絕。另外,即便勞動者同意新的工作,用人單位也應該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以便其具備必要的工作技能。
綜上所述,手裏有勞動合同單位要調崗在法律條例方面並沒有全面否定,在單位認為員工不能勝任勞動者原先的工作崗位時,需要先對給員工進行培訓,培訓後如果員工依舊不能勝任,單位可以為員工需找合適的工作崗位,但是用人單位不可單方面無理由的調離員工原先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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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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