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監事會職責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時,監事會有權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
企業經營範圍的法律要求是什麼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企業的經營範圍有以下要求: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註冊。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説,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註冊機關核准的為準。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
-
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由誰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
股東會決議書
股東會決議書和股東會決議為同一事物,指公司股東就公司股東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進行表決後,最後作出的決定。這些事項包括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監事,決議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等等。法律依據:《公司法》...
-
公司變更法人代表是什麼意思
變更公司法人是指法人在性質、組織機構、經營範圍、財產狀況以及名稱、住所等方面的重大變更。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