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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招標程序是怎樣的?

一、向招投標管理機構報建

建築工程招標程序是怎樣的?

1、工程項目的立項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下達後,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向招投標管理機構報建;

2、工程項目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結構類型、發包方式、計劃開竣工日期、工程籌建情況等;

3、建設單位填寫《建設工程報建登記表》,連同應交驗的立項批准等文件資料一併報招投標管理機構審批。

二、核准招標方式和招標範圍

國家計委審查招標人報送的書面材料,核准招標人的自行招標條件和招標範圍。 對符合規定的自行招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其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也不得拒絕辦理工程建設有關手續。認定招標人不符合規定的自行招標條件的,在批覆可行性研究報告時,要求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一次核准手續僅適用於一個建設項目。

三、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1、投標須知;

2、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

3、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文件;

4、招標的價格要求及其計算方式;

5、評標的標準和方法 ;

6、交貨、竣工或提供服務的時間;

7、投標人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料和資信證明文件

8、投標保證金的數額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9、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投標文件的格式及附錄;

10、提供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

11、開標、評標的日程安排 ;

12、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條件;

13、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發佈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

1、實行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佈招標公告。任何認為自己符合招標公告要求的施工單位都有權報名並索取資格審查文件,招標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報名;  

2、採用邀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工程的能力資信良好的施工單位發出投標邀請書;  

3、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均應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工程的性質、規模、資金來源、項目的實施地點、質量要求、開工竣工日期、對投標人的要求、投標報名時間和報名截止時間以及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五、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1、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也可以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  

2、資格預審文件包括資格預審須知和資格預申請書。投標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報送資格預審申請書和資格證明材料。  

3、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之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之資格預審結果。  

4、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可以由招標人綜合考慮投標申請人工程建設業績和獲獎情況,按照擇優的原則,從中選擇不少於7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蔘加投標競爭。  

六、發招標文件  

1、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的同時將招標文件報招投標管理機構備案;招投標管理機構發現招標文件有違反法律、法規內容的,應當處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3日內責令招標人改正,招標日程可以順延;  

2、招標人應在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載明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  

七、項目現場勘察

招標人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可以安排投標人和標底編制人員進行勘察現場。勘察現場的目的在於瞭解工程場地和周圍環境情況,以獲取投標人認為有必要的信息,並據此做出關於投標策略和投標報價的決定。項目勘察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是否達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條件;  

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施工現場的氣候條件;  

4、施工現場的地址、土質、水文等情況;  

5、現場的環境;  

6、臨時搭建的設施等。 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行現場勘察,招標人應當予以支持。  

八、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  

1、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2、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密封和標記,並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規定遞交至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  

3、在投標截止前,招標人應做好投標文件的接收工作並對接收時間進行記錄;  

4、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5、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開標。  

九、組建評標委員會  

1、由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2、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評委庫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專家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  

3、招標人根據工程規模和工程需要,在招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下於開標前從專家評委庫中隨機抽選所需專家評委;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4、評標委員會總人數應為不少於5人的基數。其中招標人、招標代理以外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評標委員會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5、評標委員會應設負責人。評標委員會負責人由招標人確定或者由評標委員會推薦產生。  

十、開標、評標,提交評標報告  

1、開標會議由招標人組織並主持;  

2、開標會結束後經招標人初步審查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送入評標室進行評標;  

3、評標應堅持客觀公正、平等、科學、合理、自主和注重信譽的原則;  

4、評標委員會應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辦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  

十一、確定中標人

根據《招投標法》的相關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 在定標的實踐操作中,確定中標人可以有以下集中方式:  1)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交的評標報告為依據對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進行比較,從中擇優確定中標人;  

2)招標人應當按照中標候選人的排序確定中標人;  

3)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十二、招標人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15日內向招投標管理機構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招標投標的基本情況,包括施工招標範圍、施工招標方式、資格審查、開標過程和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相關的文件資料,包括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投標報名表、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標底(設有標底的)、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委託工程招標代理的,還應當附工程施工的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十三、發出中標通知書  

1、招投標管理機構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行為的,招標人可以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所有投標人。中標通知書的實質性內容應當與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相一致。  

2、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簽定合同

綜上所述,建築工程招標程序一共有14個,從招標人向管理機構申報到最終投標成功,簽署雙方合同。其中特別注意的是,在招標人確定中標人並且已將通知書傳達後,結果是不能更改的,否則就會有法律風險。當然中標人如果自己放棄,也是要承擔風險,因此雙方在招標投標決定出來前要謹慎考慮。以上就是“建築工程招標程序”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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