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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方式具體有哪些

通常情況下在進行一項工程的時候,發包方支付的款項叫做工程款。現實中出現不少拖欠工程款的情況,使施工方的利益受到的很大的損害。而很多時候工程款的數額都是比較大的,為了避免最後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當事人會約定不同的工程款支付方式,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工程款支付方式具體有哪些。

工程款支付方式具體有哪些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具體有哪些

1、按月結算。即實行旬末預支或月中預支,月終按工程師確認的當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進行結算,竣工後辦理竣工結算。

2、分段結算。即雙方約定按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如對一般工業民用建築可以劃分為基礎、結構、裝飾、設備安裝幾個階段。每階段工程完工後,進行結算。高層建築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層作為一個結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為基礎層和麪層兩個結算段等。

3、竣工後一次結算。建設項目較少,工期較短(如在12月以內)的工程,可以實行在施工過程中分幾次預支,竣工後一次結算的方法。

4、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 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結合具體工程的建設規模、工期長短,合同價款多少,選擇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應的結算時間。

二、實際施工人如何行使訴權保護自身權益。

1、實際施工人應首先向合同相對方(轉包人,違法分包人)主張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稱《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如前所述,實際施工人主要是指轉包、違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實際施工人往往與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簽訂合同,他們是轉包或違法分包合同的相對人。實際施工人向轉包人、違法分包人起訴主張權利,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此毋庸置疑。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主要是倡導性地告訴各級人民法院:實際施工人起訴索要工程款的,首先應當向與其有合同關係的轉包人或違法分包人主張權,這是實際施工人主張權利的主渠道和主導方向。

2、實際施工人可以發包人為被告直接起訴。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實踐中,承包人與發包人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往往再將建設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給實際施工人。按照合同的相對性來講,實際施工人應當向其有合同關係的轉包人或違法分包人主張權利,而不應當向發包人主張權利。

但從實際情況看,我國法律不允許建設工程的轉包與違法分包,轉包和違法分包合同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而是無效的。根據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雙方返還財產的原則,既然實際施工人已經為發包人履行了工程建造任務,那麼發包人對實際施工人付出的勞動就應當付出對等的勞動價值。這符合我國民法通則“平等、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另外,由於轉包或違法分包合同是無效的,無效合同的相對性已經弱化,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可以視不同情況允許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因此,實際施工人直接以發包人為被告是合乎情理的,也是符合我國民法基本理論的。

然而,考慮到合同相對性原則,《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沒有明確指出,實際施工人可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而是規定“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該款的真正含義首先是“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為方便案件審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轉包人或違法分包人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為了方便案件審理,《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時人,考慮到案件的審理涉及兩個合同關係,如果轉包人或違法分包人不參加到訴訟的過程中來,許多案件的事實難以查清,法律責任難界定。所以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追加轉包人或違法分包人為共同被告或案件的第三人;實際施工人也可以發包人、承包人為共同被告主張權利。這樣既能夠方便查清案件的事實,分清當事人的責任,也便於實際施工人實現自己的權利。

4、 發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還同時對實體問題進行了規定,即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也就是説,如果發包人已經將工程價款全部支付給承包人的,發包人就不應當再承擔支付工程價款的責任,在此情況下,實際施工人只能要求收到價款的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但哪些價款屬於“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呢?《司法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都沒有予以明確。筆者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案件實踐,以及建築業計算工程造價的規則理解,工程價款範圍應包括:

(1)實際拖欠的工程款及其逾期付款利息;

(2)施工進程中發包人簽證確認的價款;

(3)由於發包人的責任導致實際施工人的停工、窩工損失。

綜上可知,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包括了四種,即上文中介紹到的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後一次結算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而實踐中當事人具體選擇怎樣的方式結算工程款的,是完全由他們自行協商確定的。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幫助你進一步瞭解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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