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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官司敗訴要付律師費嗎

一、一般官司敗訴要付律師費嗎

一般官司敗訴要付律師費嗎

律師費的收取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不是根據官司的輸贏收費。如果委託人與律師簽定了“風險代理合同”的話,按合同內容執行,否則,即使官司敗訴律師費也是要支付的。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十三條 規定,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委託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託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支付律師費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委託律師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支付,這是按照比例來支付,一般是涉案金額的6%左右;一種是等官司打完了支付,屬於風險代理,收費要高一些。

二、勞動仲裁律師費收費標準是多少

1、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一千元-兩千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2、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託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3、上述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一般來説,勞動仲裁律師費的收費會根據訴訟標來計算相關律師費的收費,當訴訟標在一萬元以下,則需要收取一千到兩千內的律師費,訴訟標超過一萬的案件,則根據比率來進行收取,十萬以下則需要收取百分之五到六,超過十萬的則需要支付百分之四到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