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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裝修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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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裝修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其中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還應當填寫本人身份證和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上崗證書的號碼;

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間數、面積,裝飾裝修的項目、方式、規格、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方式;

3、裝飾裝修工程的開工、完工時間;

4、工程保修的內容、期限;

5、裝飾工程價格及支付的方式、時間;

6、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7、違約責任及解決糾紛的途徑;

8、合同的生效方式;

9、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條款。

裝修合同的訂立很多時候都是有裝修需求的人與裝修公司之間簽訂的,雖然也有人自己私下找包工頭來完成裝修工作,但是相對來説還是裝修公司要保險一些,畢竟私人包工頭可能日後發現裝修有問題,就不好輕易找到對方了。而簽訂裝修合同,其中也有較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尤其要注意進行家裝和裝修辦公室,因為情況不同,裝修合同的主要內容也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