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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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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到底是怎麼擬定的啊?

甲方:  (項目部(施工局)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登記名稱,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自願、平等協商就                  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並自願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地點:                                       
2、合同範圍  
2.1  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  
(2)                                         ,   
(3)                                         ,  
以及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  2.4.2 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由於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 乙方應在發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採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 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 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    (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若在合同簽訂    個日曆天之後,因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規等導致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並且主合同有相關補償條款時,雙方才可以協商調整合同執行期間受影響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否則合同價格不做調整。由於非上述原因影響的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合同單價或總價均不得調整。  
4、合同價格  
4.1  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含    %税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  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  B  《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   %税金等所有可能發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於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  税費的承擔  
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税金   %;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税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 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 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文件,並提供施工場所。  
 5.1.3 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負責組織現場調度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 甲方負責與業主、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繫(包括協商、簽證等)。  
 5.1.6 甲方負責向乙方發佈書面開工通知,並向乙方下達承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月工程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  
 5.1.7 甲方有派專業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權利。  
 5.1.8 就承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項目管理規章制度所發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或直接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因拒不執行指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含業主的罰款、重新安排隊伍施工造成的單價差、趕工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負責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計價結算,並按業主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員。  
 5.1.1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等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維護、初驗、檢查和返工、終驗進行檢查和監督。  
 5.1.13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乙方採取整改措施。  
 5.1.14 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                。  
5.2  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 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 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佈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 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並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調度及甲方轉發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不得直接從業主處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規定及制度,乙方必須嚴格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管理,並及時提供相關各種見證資料及記錄,對所屬員工及因其過錯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等負責。  
 5.2.7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持證上崗規定,確保所屬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技術崗位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人員持證情況及有關證件複印件一併報送甲方備案。  
 5.2.8 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條要求安排人員進場;並向甲方書面報告,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  
 5.2.9 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條安排進場設備,並保證進場設備完好率達到     %以上。在設備進場後     日內及退場前     日內,乙方均須將設備情況書面報送甲方,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5.2.10 乙方應按甲方與業主的主合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規範及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等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2.11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衞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時向甲方移交工程。保護期內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  
 5.2.12 乙方應對在保修期內承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進行修理的,甲方則有權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應在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應證書年檢或到期更換新證書後   日內將通過年檢或更換的新證書複印件(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送交甲方備案。  
 5.2.14 乙方確保其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並配合甲方對其施工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5.2.15 乙方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職業病防治、工資發放、各種社會保險、傷亡事故處理、勞動爭議等事宜,並負責因其施工人員作業不當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賠償。  
 5.2.16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2.17 乙方應該及時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資料,以備甲方審核。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其它任何活動。  
 5.2.19 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明確不予補償或賠償的事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5.2.20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施工現場條件及自然地理環境的風險,並承擔由該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和責任。  
 5.2.21 乙方確認      為本合同工程項目經理。乙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請求及通知,必須由分包項目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否則視為無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須常駐工地或委託工地全權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結算、民工管理等職責,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離開工地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單位請假,經甲方單位同意後方可離開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瞭解並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實上的轉包等)。  
 5.2.25 乙方須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報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相關資料。如不能按時提供資料,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5.2.26 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輔助設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處,由     方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管路的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每月甲方按   元/m3的價格和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水源時,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2  施工供電  
a(甲方供應)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電壓或容量)的電源端口(盤櫃)至     處,由    方在端口處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結算時每月甲方按     元/KWh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電源(備用電源)時,其發電站(機)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3  施工用風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風的主管路端點至距現場作業面   米處,該點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該點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裝維護並拆除。結算時甲方按    元/立方米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自營施工用風系統,其壓氣站(含移動式)、供水站、池(含移動式)和相應管路設施佈置要符合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並報甲方批准,同時做好日常維護。  
6.4 現場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見圖表)向乙方無償提供如圖所示的施工道路,該道路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完工退場時乙方將道路及道路設施恢復為起始狀交還給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臨時施工道路要事前報甲方批准並符合甲方總體現場要求和技術要求,同時應無償提供給業主、監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間,其上述區域內的安全責任、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若有償使用臨時房屋,每月由甲方按    元/m2向乙方收取費用。生活用電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計量收費。其以上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住房或營地(包括其它臨時設施和場地)要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並報經甲方批准,該住房或營地的安全責任和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見下表),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核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銷日市場價(含採保費、運雜費;若採購時價格高於核銷日市場價,則按照採購時價格計算)加計    %費用收取材料款。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權書  
     B工程量計價清單  
     C技術條款  
     D安全生產責任書  
     E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F保廉合同  
     G雙方認為應該補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項目部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標註的單位名稱)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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