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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是什麼

一、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是什麼

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是什麼

需準備:身份證、配偶身份證、夫妻關係證明、房屋權屬普遍,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當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税繳納憑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當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户籍所在地購買房屋,應當提供户籍簿和複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購買房屋,應當提供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和營業執照;上述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在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業務。

二、公積金變更手續: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動單位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的,應當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應填寫《住房公積金變動表》和《住房公積金劃撥證明》,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黃金的轉移或儲存程序。

勞動者離開工作單位,只中斷工資關係而仍保留勞動關係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在中斷期間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不變,剩餘住房本息為公積金仍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單位應當向勞動者辦理住房公積金查封手續。

三、提取公積金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3)職工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不再在原單位上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職工出境定居;

(5)職工將公積金用作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6)職工租房住,並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且將户口也遷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離開本市的;

(9)相關的住房公積金繳納職工享受城鎮生活保障的;

(10)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且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如果是職工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那麼相應的就要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在需要對房屋進行翻修、建造或者購買住房時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證、配偶身份證、購房合同或者是建造房屋證明到相關部門申請提取出個人公積金。如果職工以及退休或者出境定金的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