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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公司法必須計提法定公積金嗎

公司的公積金説白了就是用來服務公司的一些基本的公共財產支出的需求的,有的時候,股東的利潤分配,公司的一些重大支出,都是有可能從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當中提取的。問題是新公司法經過修訂以後,導致我勞動者對於新公司法當中針對公積金的相關規定產生了疑惑。那麼,新的公司法必須計提法定公積金嗎?

新的公司法必須計提法定公積金嗎

一、新的公司法必須計提法定公積金嗎?

法定公積金是依照法律規定必須提取的。會計上,一般將法定公積金稱作法定盈餘公積金。在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當年淨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提取法定公積金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二、公司法對法定公積金的規定

(1)《公司法》第166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但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根據《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任意盈餘公積金,是指公司根據章程規定或股東會的決議,於公司利潤中自由提取的公積金。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都是法定公積金,資本公積金的提取沒有最高金額的限制,因為它比盈餘公積金較為難得,不是經常性的。

(2)公積金的用途一般來説,法定公積金與任意公積金的用途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法定盈餘公積金主要用於增加企業資本,補充企業生產經營用資金以及彌補企業超過税前彌補期限後的虧損,而任意盈餘公積金才可用於股利發放。中國公司法對此未作明確劃分。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按照我國公司法和其他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肯定公積金是必須要提取的,但是國家也明確規定,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的累計數額已經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話,也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如果在經營的時候處於虧損狀態,暫時提取了公積金的話,必須用當年的利潤及時的彌補公積金的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