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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盈餘公積計提的標準有哪些

公司法盈餘公積計提的標準有哪些

公司法盈餘公積計提的標準有哪些

法定盈餘公積(Statutory surplus reserve) :法定盈餘公積是國家規定企業必須從税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提取比例為10%。是指按照企業淨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餘公積。當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金額達到企業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公益金和法定盈餘公積金區別: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餘公積兩類。一般盈餘公積分為兩種:一種是法定盈餘公積;另一種是任意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是指按照企業淨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餘公積。

它主要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也可用於企業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

企業在計提了法定盈餘公積之後,還可以根據企業政策的需要計提任意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的用途與法定盈餘公積相同。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

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計提;後者則由企業自行決定提取。法定公益金,是指按照企業淨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公益金。用於購建集體福利設施。

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後,法定公益金已經取消,改為任意公積金的內容

公司法167條3款 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後,經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決議,還可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法定盈餘公積用途:彌補虧損;轉增資本;企業擴大再生產;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任意盈餘公積用途:如上,也可用於集體福利設施建設。

盈餘公積是企業利潤的綜合,所以自己要進行一定的瞭解,因為這關乎自己的直接的利益,一旦無法及時有效的處理,就會導致自己的利益有損失,所以盈餘公積在實際的生活中其實是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自己的利益維護更多的是法律程序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