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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產過户需要審查哪些內容?

房產過户時,房產過户的相關部門需要審查過户的有關事項。那麼,2016年房產過户需要審查哪些內容?在房產過户時,需要重點審查哪些內容?房屋轉讓過户的規定有哪些?2016年房產過户手續費用有哪些?

2021年房產過户需要審查哪些內容?



房屋轉讓過户的規定

一、房產過户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房產過户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四、房產過户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户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手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户,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税,營業税5.55%,滿5年大於140平方米的收差額營業税。(營業税5.55%,包括了銷售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三個税種)

2、第一次過户要交納契税,小於等於140平方米是2%,大於140平方米是4%契税(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根據以上各項費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築面積每平方米0.5元徵收,由出租方繳納;

(二)營業税、房產税、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發展費、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城市維護建設税、個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綜合徵收率徵收,由出租方繳納;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現行規定徵收;

經濟適用住房交易税費

(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佈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税、監證費 後的淨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 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淨收益全額繳納。

(三)印花税: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契税:小於90平方米是1%,大於90平方米小於等於140是1.5%,大於140平方米是3%,由買方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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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房產 過户 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