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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違約金合法嗎

物業費違約金合法嗎

最近老是會出現一些關於物業的違約金問題,就是一些商人或者開發商會延遲交房的時間,或者是會應付出租給你房屋或者商鋪的業主違約金的問題,就會用物業管理費用去跟違約金相互抵銷了。但是往往這樣的情況下是最容易出現經濟糾紛的。那麼物業費違約金到底是否合法呢?

首先我們身為業主的需要明確知道的是物業費和違約金是不能相互抵銷的。因為如果開發商是向買賣人的一方去支付因為延遲交房的時間所以交出了違約金,這裏的繳費方式就跟業主需要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的物業管理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沒有關聯的法律關係。所以,在法律的角度上説是不能存在相互抵消的行為的。根據我國的規定,假若當事人身揹負債或者債券負債的情況下,假如雙方是按照自己所背的債務和對方的債務相互抵銷的話呢,由於兩個法律的主體,法律的關係不一樣因此是不能存在互相抵銷的。

換句話來説,總而言之言而總之開發商如果對買賣人的延遲交房的時間的債務關係,如果是按照自己的做法全部轉移給物業公司承擔情況下,是需要時間性來確定,如果折抵的時間是一年或者兩年或者以上的話,是需要上面所提及到的債權人就是買賣人同意的。而且,根據實際情況,通常是由債權人就是物業公司一方同意的。但是其實這種情況下,是錯誤的做法,是違法的。

根據現在的最新的有關規定現行:是絕對禁止物業管理處或者物業公司收受一年或以上的費用。假如開發商是以“延遲交房的時間才交出的違約金費用”用來抵去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上的名義收受物業管理費的行為,這種做法嚴格來説的確是違法的。因此在這裏需要提醒的是無論買房還是買商鋪的人需要注意這點需要注意相關的知識。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不謹慎處理會帶來嚴重的利益損失的。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的觀點,物業費違約金是違法的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