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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服務一般包括

物業管理服務一般包括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為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眾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涉案小區會產生示範效應,處理不當將直接影響社區穩定,給案件審理帶來較大壓力。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般不超過5年。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對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沒有規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説可以簽訂有期限和無期限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只是規定在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大會決定與物業公司或其他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或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委會通知物業公司撤離進行自治管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失效。

我國物權法規定,業主大會對物業管理區域可以進行自治管理,聘請物業管理專業人員進行物業管理區域日常管理服務也可以選聘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區域的管理服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不是合同的重要指標,如果業主大會在合同到期後仍沒有成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