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物業管理常見糾紛的程序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為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眾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涉案小區會產生示範效應,處理不當將直接影響社區穩定,給案件審理帶來較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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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常見糾紛有哪些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糾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糾紛、保管合同糾紛、相鄰關係糾紛、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名譽權糾紛、僱傭人損害賠償糾紛、無因管理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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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損害鄰居利益不改物業有權利停水停電嗎?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相關合同合約後,物業需要履行商定的物業服務義務。因此,如果出現業主損害鄰居的利益,則可以適當地協助受害方。但是,如果它涉及業主並且單方面停止供水和供電的,那麼仍然需要回到實際問題。事實上,物業管理公司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有權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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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維修基金交了能夠退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房屋維修基金是不能退的,房屋維修基金支配權是小區業主委員會(全體業主選舉組成),這基金的錢只能用於該小區房屋維修保養。房屋維修基金保管、監督、管理是房產局物業管理所。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是要轉到買房人名下,只是表明這房屋已交維修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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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沒交物業費,可以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嗎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由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而且得到了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麼物業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則物業公司還是有權要求出租人付款的。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這個約定沒有得到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麼這個約定也只能對出租人和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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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業主物業服務人簽訂的合同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民法典業主物業服務人簽訂的合同應載明哪些內容?業主物業服務人簽訂的合同應載明的基本內容是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等。《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內容和形式】物業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