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物業糾紛應該誰
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 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前期物業糾紛
物業管理企業本應由業主大會選聘,由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但物業建成至業主大會之前,必需實施物業管理,出賣人可基於第一業主身份選聘物業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前期物業管理的內容與正常時期物業管理基本一致,買受人權利義務亦基本一致,可以接受物業企業服務,同時應當接受前期物業合同與業主臨時公約約束,按時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用。
前期物業服務可以約定期限,但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
房屋漏水物業有責任嗎
房屋漏水物業有責任嗎房屋漏水,如果是屬於樓頂漏水或者是小區的共有面積漏水,那麼物業需要在維修基金裏面拿錢出來修理。實際上,維修基金也是各位業主捐的,所以實際上,物業是沒有什麼責任的,只是出面請維修工修漏水處而已。那麼如果是專有部分漏水了,那就得看樓上的業...
-
房主沒交物業費,可以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嗎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由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而且得到了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麼物業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則物業公司還是有權要求出租人付款的。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這個約定沒有得到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麼這個約定也只能對出租人和承租人...
-
樓上漏水物業有責任解決嗎
律師解析:如果樓上發生漏水事故,可以與樓上業主協商或通過物業、居委會等協調解決,查明漏水原因,然後商討解決辦法。如果經專業人員勘察,漏水確因樓上業主導致,樓上業主又不肯解決和賠償,樓下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
-
物業合同蓋章沒有簽字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有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合同雙方只要完成簽字或者蓋章其中一項,合同就算成立生效了,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