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權要求業主交裝修押金嗎?
一、物業有權要求業主交裝修押金嗎?
業主在裝修時,如果是物業公司擅自決定收取裝修押金,要收取裝修押金後,才允許入場裝修,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是經過業主大會多數人同意通過的決定,或者是物業公司與貴小區的業委會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上有業主裝修物業公司可收取裝修押金,要收取裝修押金後,才允許入場裝修,就屬於合理的。
物業公司屬於服務性企業,它與業主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係,它接受業主的委託,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並獲得相應報酬。物業公司無權單方面決定物業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請問裝修保證金是否合法?
裝修保證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站在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來説,裝修保證金是尤其合理性,不過合理並不意味着合法,不合法就可能暗藏很多的隱患。
關於房屋裝修的問題,《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明確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這也説明,關於裝修保證金,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常理來説,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卻仍舊實行可以被認定為亂收費,亂收費業主就有權利拒絕。但是現實中,一些地方法規卻明確規定了裝修保證金的相關標準,這從一個層面也證明了裝修保證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只不過在具體的執行中,裝修方與物業應當做好合同的擬定,對於各關鍵節點務必作出明確的規定,例如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裝飾裝修工程的時間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管理服務費用、違約責任、保證金交納方式、額度、扣除方式、使用方式等等。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收取物業服務的保證金、押金應當符合規定,嚴禁以保證金、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
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裝修押金或保證金。物業服務企業為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裝修活動提供基本服務以外的額外服務需要收費的,可根據實際成本向市、縣級市價格主管部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經核准收費標準後執行。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綜合上面所説的,物業的權利是保證業主的安全,也是專門來收取物管費用的,其它的費用一概不能收取,因此,業主和物業在協商裝修事情的時候就一定要處理好,避免之後引起各種的糾紛,讓自己的房子無法正常的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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