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租賃

起訴租房合同違約多少年後失效?

一、起訴租房合同違約多少年後失效?

起訴租房合同違約多少年後失效?

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效是3年,從糾紛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需要什麼證據?

1、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事業法人、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後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2、證明房屋租賃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

(1)證明房屋產權的證據;

(2)租賃許可證及租賃登記證明;

(3)證明轉租合法性的證據;

(4)房屋租賃合同。

3、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證明出租人是否已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時房屋狀況的證據;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況的證據,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發票或收據等。

4、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具有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

三、房屋租賃合同違約如何賠償?

1、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 低於 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 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沒有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 過分高於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何算 過分高於 ,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

4、一般認為,現行合同法所確立的違約金制度是不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而屬於賠償性違約金制度。即使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實際損失,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屬性。關於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單純的懲罰性違約金,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通説認為此種約定並非無效,但其性質仍屬違約的損害賠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租房合同如果因此而產生糾紛的話,那麼是可以利用起訴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這個起訴是有時間限制性的,一般情況不能超過三年,如果超過那麼就不能保障到自己的勝訴權利,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