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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税費怎麼算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税費怎麼算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税費

出租人(轉租人)為個人的,以房屋租賃(轉租)合同中約定的租金計算。房屋租賃(轉租)合同約定的租金低於指導租金的,以指導租金為計算基數;租賃(轉租)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一)屬私人出租房屋的,需繳納以下税費:

(1)房產税,按租金的4%;

(2)營業税,按租金的3%;

(3)個人所得税,租金不超過4000元的,按(租金-已納税金-800元)的10%;租金超過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納税金×(1-20%))的10%;

(4)教育附加費,按營業税的3%;

(5)城市建設維護税,按營業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賃管理費,按租金的2%。

(二)屬企業出租房屋的,需繳納以下税費:

(1)房產税,按租金的12%,按年度繳納;

(2)營業税,按租金的5%;

(3)教育附加費,按營業税的3%;

(4)城市建設維護税,按營業税的1%;

(5)印花税,按租金的01%;

(6)房屋租賃管理費,按租金的2%;

(7)屬行政劃撥、減免地價款的房屋出租人,按租金的6%補地價款。

(三)屬行政、事業、團體出租房屋的,需繳納以下税費:

(1)房產税,按(房產原值×70%)的12%,按年度繳納;

(2)營業税,按租金的5%;

(3)企業所得税,按(租金-已納税金-費用)的15%;

(4)教育附加費,按營業税的3%;

(5)城市建設維護税,按營業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賃管理費,按租金的2%。

綜上所述,對於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税費,一般分為私人租賃、企業租賃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租賃三大租賃主體,而不同的租賃人所應繳納也有所差異。對此,本站小編提示大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前應在合同中詳細約定好相關事宜,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