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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中沒有寫違約的問題可以嗎?

一、租房合同中沒有寫違約的問題可以嗎?

租房合同中沒有寫違約的問題可以嗎?

可以,合同沒有約定的,出現問題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執行,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應當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合同。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位置

3、住房用途

4、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

9、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0、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最好約定好違約金的問題,如果出現問題,就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承擔違約金的,如果不約定違約金的問題,一旦出現問題就麻煩,但是還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執行的,但是承擔賠償金數額是不得低於損害金額的。

標籤:違約 租房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