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租賃

公租房能一直住下去嗎

公租房不能一直住下去。公租房最長的居住年限為5年。公租房是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居住期限屆滿以後,如果有續租需要,且符合續租條件的,則可以每五年續簽租房合同。承租人簽訂租房合同後,應該自覺履行義務,不能將公租房私自享有或用於交易和買賣。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公租房能一直住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