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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相關政策

北京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相關政策

説到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問題,一直是受到大家熱議的一個問題,而且每個地區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差異的。那麼,北京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政策有哪些呢?房屋租賃合同的性質和含義是什麼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知識的介紹。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含義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性質

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三、北京 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政策

凡租賃雙方自行達成房屋租賃交易的,可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自行成交版)》;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達成交易的,租賃雙方應與經紀機構共同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應與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租賃代理機構將所代理房屋出租時,應與出租人、承租人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另外,在執行這3個租賃合同範本的同時,北京市還將對租賃合同進行網上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進行房屋出租登記、租賃合同網上備案、存在虛報瞞報相關備案信息等違規行為的,管理部門將責令整改並進行處罰。

市建委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通過合同告知出租人和承租人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或備案手續。租賃代理機構代理出租房屋的,經紀機構須代出租人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或備案手續。

據瞭解,為簡化程序、加快辦事效率,凡經紀機構居間、代理的房屋租賃信息均實行網上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通過建委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填報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信息,進行網上申報,無需前往服務站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

未按時報送或填報虛假、錯誤信息,未及時更正造成糾紛的,由房地產經紀機構承擔責任。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進行房屋出租登記、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變更、註銷的或存在虛報瞞報相關備案信息等違規行為的,管理部門可責令整改、予以處罰,並向社會公示違規行為。

綜上所述,關於北京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政策,我們需要注意到我們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備案,對於違法備案的情況,是要受到嚴懲的,另外,對於虛假信息造成的糾紛的問題,也是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的,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焦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