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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

租房合同當中,不僅要將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清楚,就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也要事先做一個預估,然後寫清楚違約條款。不過大家知道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

合同成立並生效後,合同各方當事人應按合同中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一方存在違約行為,那麼未違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於上述情況,由於對方違約在先,你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協商不能解決,那麼你方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房屋租賃合同要登記備案嗎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指房屋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制度。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為了對房屋租賃雙方的租賃行為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房屋租賃合同並非都需要進行登記備案,需要根據房屋性質的不同分情況考慮。

(一)經營性用房

對於經營性用房來説,房屋租賃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內帶着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範圍內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租賃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區的人或者外國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了。

(二)住宅用房

對於住宅用房來説,暫時可以不登記備案,但為了有效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最好還是對房屋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否則就有可能發生出租人同時將一房多租的情況;同樣,出租人也面臨着承租人非法將房子轉租給別人的風險。

在房屋租賃合同當中,違約條款都是必不可少的內容。若當事人之間沒有約定的話,一旦出現違約情況,就只能根據法律中的規定來承擔違約責任了。到底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至於這個租房合同是否需要備案,則需要了解清楚具體是什麼類型的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