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租房合同不成立退錢嗎?
一、轉讓租房合同不成立退錢嗎?
轉讓租房合同不成立的是不能退錢的。如果出租人具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那麼出租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例如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是可以要求退回房租的。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規定是什麼?
1、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違約金
對於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內解除租賃合同,就不算違約
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
3)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閒置,不能物盡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2、對於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賃期間,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房屋租賃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檢查、維修義務,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三、租房違約如何賠付?
法律規定,租房超過3個月以上的,應當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後,如當事人一方違約的,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1、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如果租房的合同不成立,或者租房的合同成立了,但是沒有生效,這種情況都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不成立的合同是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的,也不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如果雙方當事人選擇不履行合同,也不能夠叫違約,因此就更加不用去賠付違約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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