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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出租協議的法律效力

個人房屋出租協議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東在出租其房屋時,會與承租人簽訂個人房屋出租協議,作為雙方完成租房約定的租房證明。那麼,個人房屋出租協議簽訂後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本站小編在下文為您進行解答。

一、個人房屋出租協議的效力: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們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二)、個人房屋出租協議不需要公證:合同從雙方簽字時起就合法生效。當然,如果雙方願意公證的話也可以,公證只是使合同的證據效力更強一些。

(三)、雖然個人房屋出租協議不需要公證,但現在各地政府一般規定個人房屋出租協議需要到房管部門備案,注意:備案只是為方便管理 ,但不影響合同的生效。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一)、《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二)、第五十八條: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5)、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此條已經失效)

(6)、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注:(1)、如果是公民個人之間簽定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字即可、不用蓋章:雙方簽字後合同即生效。只有在公司法人之間簽定合同時才要求加蓋法人章合同才會生效。

(2)、二房東轉租:必須經過大房東的同意,未過同意的,轉租無效:大房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二房東的房,並且租房人的損失應由二房東承擔。如果事先沒有大房東的同意、但在轉租後得到了大房東的同意的:轉租合同仍然有效,只是轉租人只對二房東依據轉租合同承擔交房租的義務、二房東依據他與大房東的租賃合同向大房東承擔義務。

綜上所述,個人租房合同書需要經過謹慎的思考和依據相關的法律依據來擬定,當雙方簽訂之後便有了法律效力,為了保障自身的權益和明白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瞭解個人房屋出租協議的擬定依據和法律效力很有必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淮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