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程序是什麼
隨着城市化的進程,租賃房屋的現象是非常普遍的。租賃房屋就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但有時會因為某些原因要解除租賃合同。那麼到底該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呢?下面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相關事宜吧。
解除房屋租憑合同條件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的解除條件有約定和法律規定兩種,解除的方式有雙方協商解除和一方申請解除。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分為:
(一)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程序
一 單方解除的程序
單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而解除合同。解除權屬形成權,不需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權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權的行使並非毫無限制,民法典對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確規定。
關於解除權的行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規定:(1)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f1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巧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遵循其規定。
二 協議解除的程序
協議解除實質為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一個以解除原合同為目的的合同,因此,應遵循由要約到承諾的一般締約程序及其他相關要求。以實現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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