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糾紛相關法規規定如何處理?
一、租房押金糾紛相關法規規定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章質押第六十三條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第七十一條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所以即使押金條丟失,押金條也是一式兩份應該歸還您的押金。
二、房屋租賃糾紛有哪些
房屋租賃糾紛,既包括公有房屋租賃的糾紛,也包括是私有房屋租賃的糾紛。公有房屋的租賃糾紛由來已久,而且早就存在。問題的癥結往往是,尚在轉制或尚未轉制的國有物業公司自身的問題所致,暫不細述。這裏主要討論私有住房租賃中的糾紛,主要有四種情況。
1.租期及押金糾紛
私有房屋的租賃活動往往是投資活動,受租賃市場的週期性影響較大。由於租賃市場的供方競爭,導致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的變化,承租人一旦發現廉價的租金或其他租賃條件更加寬鬆的住房,未等原來承租房屋的合同約定租期結束,就毀約終止合同:反過來,出租人也因為市場的變化,毀約終止合同,這都導致糾紛發生。同時,由於租期的糾紛或者原合同未約定租期,隨之導致對押金的爭議和糾紛。
2.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
這類的糾紛同前一類糾紛的原因是類似的。即由於租賃合同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介紹訂立的,但是房地產經紀機構沒有作為租賃管理人蔘與管理和監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現場,往往不預先告知而突然解約,並拖欠水、電、煤氣及其他有關費用,一走了之。這給出租人帶來損失,從而引起糾紛。
那麼在租房時也是需要簽訂租賃合同來維護和保障自己的權益,為了更好的規範承租人的行為也是會收取一定的房屋押金,在違約後也是可以扣取租房押金,當租賃雙方在租賃的過程中出現了違反租賃合同或者是糾紛的情況下也是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等法律的途徑方式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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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定期限承租人可隨時解除租賃關係嗎
律師解析:1、可以。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該合同就屬於不定期合同,承租人自然是可以隨時解除租賃關係的。3、除非租賃合同中另有約定,則按約定進行。4、當事人隨時解除合同的,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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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糾紛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所欠租金並支付滯納金的,法院一般應予支持,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日萬分之四)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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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租賃合同的租金逾期應該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如果承租人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租金的;認定為租金逾期支付。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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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律師解析:房產中介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分別有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報的證據;法定或約定的其他義務等。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