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租房協議需要注意什麼?
除了法律中明確規定對房屋租賃關係中當事人進行保護外,當事人之間簽訂的租房協議的內容,也是可以對自身利益作出一定保護的。而想要得到一份比較好的租房協議,那麼就要先搞清楚寫租房協議需要注意什麼。接下來,本站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一、租房協議需要注意什麼
1、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賃關係的憑證。簽訂租約必須交驗房屋分配單位核發的“房屋分配通知單”或“換房協議書”,必須交驗本市居民正式户口,立約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單”或“換房協議書的姓名為準。
2、房屋合同契約要按照統一規定的填寫方法填寫,不得擅自變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廚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協議的內容,要在租約的“附記”欄內填寫清楚,以免造成租賃糾紛。
3、在用户進住房屋時,要會同用户到房屋現場核對房屋裝修設備,並向用户點交。核對點交無誤後,填寫“裝修設備保管單”。填寫方法要按照裝修設備登記説明的要求。用户進住後自己又安裝的設備不計在內。
4、房管員為了掌握住户的基本情況,要建立“住户人户手冊”,反蚋房產租賃租住户的其本情況。
5、房屋租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立約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訂協議。如雙方同意,也可以辦理公證。
6、起租日期按照進住的不同情況確定。新接管的房屋按接管通知確定的日期起租;新增加的房屋按批准進住日期起租;調換房屋,訂租日期要銜接;新分配户。根據分配批准辦理準住手續之日起租。
二、簽訂房屋轉租合同要注意什麼
轉租房屋,簽訂轉租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一般情況下,除在原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承租人轉租外,在租賃期限內要轉租,要注意一下幾點:
1、要徵得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2、要注意轉租的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期限。
3、轉租後如轉租的租金大於原來租金,則雙方可約定如何分配。
4、承租人轉租房屋,應按規定與轉承租方簽訂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5、轉租合同的條款內容不得超出原租賃合同條款的範圍。
實踐中,某套房屋在上一次租賃期限尚未到期的情況下,如果再次進行租賃的話,則可能出現房屋轉租的情況。對於當事人來講,租賃房屋時所簽訂的協議與轉租房屋時所簽訂的協議不同,與此同時,具體簽訂協議時的注意事項也不同。關於租房協議需要注意什麼的問題,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
-
要怎麼中止租房合同?
律師解析:終止租房合同應當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一般情況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隨意終止合同。但在一定條件下,雙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對於承租人來説,為保護自己的權益,應瞭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須具備的條件或理由,其主要包括: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
-
租賃合同期滿是否還有轉租權
律師解答:沒有轉租權。律師解析:租賃合同期滿是沒有轉租權的,因為租賃合同期滿表示雙方羣裏義務終止,承租人沒有轉租權。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
-
買房子房東收了定金違約是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律師解析:交納了定金後房東違約的,房東要承擔違約的責任,承租人可以要求房東返還雙倍的定金。雙倍返還定金的條件:1、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2、必須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3、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有因果關係。4、定金合同合法、...
-
能否申請執行債務人的唯一住房
律師解析:可以申請執行債務人的唯一住房,如果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可以申請執行債務人的唯一住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