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一、買賣不破租賃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1、動產租賃的限制適用。因為動產的種類繁多,且價值普遍較低,通過市場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沒有必要給予動產租賃權以特殊的保護。此外,如果對動產租賃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則不利於財產的流通,不利於充分發揮財產的效用。
2、在不動產抵押權之上設定的租賃關係的限制適用。根據法律的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動產之上設定的租賃關係的限制適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將作為執行對象的財產加貼封條予以封存,禁止被執行人轉移或處分的措施,體現了國家公權對私權的干預和救濟。因此,被查封的財產,債務人或其他人擅自處分的,該處分行為無效。如果承租人明知租賃物有可能被變賣,卻仍然與出租人訂立租賃合同,由此帶來的風險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產財產處理過程中的限制適用。破產企業的房屋建築作為破產財產,必然要進行拍賣或變賣,所有權肯定會發生變化;以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屬於破產財產,其權屬同樣會發生變化。在破產案件中,對於破產企業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築物或者土地對外簽訂的租賃合同在破產宣告時尚未履行完畢的,在破產財產處理過程中,一般應限制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二、房屋租賃合同包含哪些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內容包括很多,具體而言有幾個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一)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二)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等。
(三)住房用途主要説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四)租賃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七)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八)雙方在合同中對轉租問題所做規定。
(九)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十)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
隨着房屋租賃和二手房交易市場的發展,像買賣不破租賃這種交易方法在生活當中肯定也會越來越常見的。但是,在不動產轉讓和租賃的過程中,有其他任何隱瞞性的行為的話,都不能夠成立買賣不破租賃。
-
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糾紛怎麼去法院起訴?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起訴流程為:1、起訴的準備,主要是收集與案件有關證據和寫起訴書;2、向法院起訴。起訴前要確定法院管轄權,然後提交準備好起訴書和證據;3、法院受理案件後,按要求預先繳納訴訟費_,等待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民事訴訟,是指民事...
-
私人簽訂購房協議能否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答:一般有效。律師解析:對私人簽訂的購房合同,只要訂立的時遵循以下幾個原則,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1、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2、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3、當事人應當遵守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4、當事人遵循誠...
-
買房在中介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律師解析:可以要求退還購房定金。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定金:1、房產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權證,造成不能達成房屋購買合同的賣方應將定金返還;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
-
轉讓抵押房子合同的效力具體有什麼
律師解析:轉讓締約房子合同的效力認定是:如果買受人認為出賣人未告知存在抵押,有顯失公平、重大誤解、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合同效力屬於可撤銷合同。依據合同自由和誠信原則,房子抵押權存續期間,出賣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房子的,不影響房子買賣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