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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和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怎麼過户?

一、土地證和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怎麼過户?

土地證和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怎麼過户?

土地證和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是不能夠辦理過户的手續的,購房合同、購房、房產證名字必須是統一的。如果是貸款的話,銀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統一,否則不予辦理。

這種問題在購買二手房的過程中比較常見,尤其是在買賣雙方都認識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會只注意房產證的產權問題,而忽略土地證的問題。但只過户房產證只是證明了對房屋的所有權,但土地的權限並沒有取得。這種問題會在未來拆遷時體現的較為明顯,土地補償款和房產的補償如果能分開補償,會分別給兩個人,如果不能分離,政府會要求先統一,然後才給補償。土地證的過户可以同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過户,理論上需要本人到場辦理公證,但也要看具體土地局的規範。委託書肯定要存檔,但在開具委託書的時候可以開幾份,以備後用。

二、什麼是土地證

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範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可以去土地轄區土地管理局查詢,一般在開發商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就會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①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②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在當代的社會,土地的使用證和房產證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在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時候兩證必須齊全,否則就無法辦理相關的手續,同時兩個證件的名稱也必須是統一的,不然的話都容易發生一些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