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辨別虛假房地產廣告
開發商銷售商品房的,很多時候都是通過打廣告的形式吸引購房者,但這其中有真的廣告,當然也有虛假的廣告。而對於購房者來講,也就需要實際辨別出哪些是真廣告,而哪些是虛假房地產廣告。具體該怎麼辨別虛假房地產廣告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怎麼辨別虛假房地產廣告
1、房地產廣告中涉及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單位應當已有實際意義的完整的生產、生活空間;
2、房地產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產中表現項目位置,應以從該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現有交通幹道的實際距離表示,不得以所需時間來表示距離,房地產廣告中的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
4、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註明;
5、房地產廣告中涉及面積的,應當表明是建築面積或者使用面積;
6、房地產廣告涉及內部結構、裝修裝飾的,應當真實、準確,預售、預租商品房廣告,不得涉及裝修裝飾內容;
7、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
8、房地產廣告中使用建築設計效果圖或者模型照片的,應在廣告中註明;
9、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10、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貸款服務的,應當載明提供貸款的銀行名稱及貸款額度、年期;
11、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為入住者辦理户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12、房地產廣告中涉及尚未實現的物業管理內容,應當在廣告中註明;
13、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資產評估的,應當表明評估單位、估價師、評估時間;使用其他數據、統計資料、文摘、引用語的,應當真實、準確表明出處。
通過對上述規定的對照,就不難找出虛假房地產廣告,務請廣大購房者斟酌。
二、如何避免房地產廣告糾紛
《銷售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佈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這就意味着廣告中的主要條件就是未來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的義務,如果開發商在銷售合同中未列明其在房地產廣告中所廣而告知的條件,開發商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而且購房者憑《銷售管理辦法》之相關條款,有權利要求開發商將廣告中的主要條件列入房屋買賣合同中。
在許多情況下,開發商在商品房銷售廣告中承諾的條件較多,而在實際簽訂合同中,開發商又藉口廣告僅是宣傳而已,以廣告不是合同的一部分為藉口,並不將廣告中所宣傳的許多條件寫在合同中。在簽訂合同後或在交房時,購房者以宣傳資料或廣告為依據向開發商要求兑現有關承諾時,開發商又藉口廣告僅是廣告,雙方又都沒簽字,以構不成對其約束力為由而推脱責任。
為避免因對未寫入合同的廣告內容的屬性發生爭議而影響買受人的權益,買受人應自行或在律師的陪同下,要求開發商將影響購房意願和實質性影響的廣告內容寫入正式合同或補充協議中。如果符合《司法解釋》第3條屬於要約的,應當做見證,最好做公證。
其實在購買商品房的過程中是很有必要的,畢竟要是遇到虛假廣告的話,購房者的合法利益可能會説到損害。當然,若真的不幸產生糾紛的話,建議購房者此時採取法律措施來維權,以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更多的損害。若有必要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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