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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買房有幾種付款方式?

2021買房有幾種付款方式?

目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種付款方式:

一、定金 全部房款

先預付一部分定金,然後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天或之後某一天,支付全部房款。

優點:幾乎沒有,適合於資金比較多而且不在乎交易安全的買房人。

缺點: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後,所有對交易安全的希望將全部寄託在出售方(開發商)的道德自律上,難以對其進行有效制約。

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期房預售中。如果買房人不需貸款而選擇用自有資金付款,開發商往往鼓動買房人在簽訂期房預售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因為這樣對開發商來説能儘快回籠資金,實現流動開發,這是出售方(開發商)最樂意選擇的付款方式。

二、 定金 首付 貸款

先預付一部分定金,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天或之後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一般佔全部房款的三成以上),餘款通過銀行貸款支付。首付的成數視銀行的要求而變化,比如期房,一般首付三成即可,如是二手房,一般則要求首付三成以上(視房齡、貸款人狀況、銀行政策而不同)。

優點:將房款分次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資金安全。對出售方(開發商)而言,由於大部分房款有銀行貸款作為保障,而不用擔心買房人無能力支付第二期房款。

缺點:銀行貸款容易受到貸款政策和貸款人信用狀況等因素影響而導致不能貸款或不能足額貸款,在這種情況下,申請貸款額度與實際貸款額度的差額需要買房人用自有資金補足,否則可能會對出賣方構成違約。因此,在申請貸款時應與信貸員仔細磋商,以避免貸款風險。

三、定金 首付 第二期房款

先預付一部分定金,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天或之後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首付多少可任意約定),同時約定第二期房款的支付時間,第二期房款以買房人自有資金支付。

優點:首付可以自由約定,但一般出售方仍然要求不低於三成。將房款分期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買方的風險。

缺點:全部以自有資金付款,對自有資金要求較高。

四、定金 首付 銀行貸款 尾款

與第二種不同的是,第二種一般貸足貸款,比如首付三成,貸款七成,而這種方式首付三成,貸款本可貸七成,實際只貸六成,餘下一成在交房時付。或者首付三成,貸款申請七成,但銀行只批准六成,餘下一成用自有資金支付。

優點:將房款分成三個階段支付,比較能確保資金的安全性。

缺點:對出售方而言,拉長了回籠資金的時間,因而在賣方強勢的市場條件下,難以得到出售方的同意。

五、定金 首付 第二期房款 尾款

由於不需要銀行貸款,因此首付的成數可經雙方自行約定,第二期房款支付的時間和尾款也可經雙方自行約定。

優點和缺點同第四種。

綜合分析來看,對買方而言,最能確保資金安全的是第四、第五種,風險最大的是第一種,折衷方案是第三、第四種。對賣方而言,則剛好相反。在期房買賣中,開發商一般會對不貸款的客户要求以第一種方式付款,但付款方式都是可以協商的,買期房也可以要求採用第四種或第五種,這取決於與開發商如何談判。在房產市場供不應求的情況下,“談判”往往意味着“買方妥協”,但在房產市場供求平衡或供過於求的情況下,買方還是能通過談判保障房款的安全,畢竟,開發商也想回籠資金,如果因此而造成交易不成,同樣是開發商所不願意看到的事。

買房,購房者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自然需要按照約定好的價格,支付房屋對應的加金。由於購房款一般都比較大,於是在付款方式上面,就有多種情況。有些時候是一次性支付全款,而更多家庭在買房的時候,其實都是分批次來支付的,比如雙方協商好的時候給定金,而交付房屋後支付一部分,辦理完過户手續再支付最後的尾款。至於採取怎樣的付款方式,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

標籤:買房 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