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買賣訴訟時效怎麼算?
一、房產買賣訴訟時效怎麼算?
房屋買賣訴訟時效是三年。
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二、房屋買賣糾紛的注意問題
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類房屋的買賣合同糾紛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簽訂商品房預約合同後,未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因此而發生糾紛的,就不適用締約過失責任糾紛的案由。另,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屬於特殊的委託代理合同,此處已將其作為獨立的第四級案由,就不應適用一般的委託合同糾紛的案由。
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應該是為三年的。合同的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也就是説,合同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的便失去了勝訴權。
在房屋買賣糾紛的民事案件中,如果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糾紛問題,那麼應該在有效的訴訟期內,並且收集和提供證據,否則法院會不予受理。
-
買房子不想要了違約金多少?
律師解析: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額的百分之三十。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超過30%的,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因此,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額的百分之三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具體有什麼樣的
律師解析: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是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合同雙方有簽訂定金合同的,違約後需要按照定金罰則處罰;合同雙方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後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
-
沒包含買到房子開發商不退認籌金怎麼辦
律師解答:投訴或者起訴。律師解析:一般來説開發商不退認籌金,可以起訴開發商或者向所在地建委投訴也可以。在購房者不願購房的情況下,開發商沒有資格權利扣留購房者的認籌金,因為認籌金不等同於定金,定金是簽訂合同的保證金,認籌金不具有任何擔保屬性,只要購房者不願意...
-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可否判決繼續履行
律師解析:1、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主動毀約時,買方既可以要求解除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要求賣方支付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也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該合同。2、一方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