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有哪些
一、新建房屋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有哪些
用户報修的單位,答覆和處理的時限。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相關責任主體驗收確定的質量等級;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户自行約定。
1、相關責任主體驗收確定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牆面、廚房和衞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脱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衞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外保温5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户自行約定;
4、用户報修的單位,答覆和處理的時限。
二、房屋質量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怎麼辦?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三、房屋質量保證書是什麼時候發的?
鑑於房屋的特殊屬性,為了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國家對住宅質量進行了專項規定,要求開發商建造的房屋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並要求開發商承擔一定期限的保修責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項應該由開發商企業親自負責維修和處理,如果,開發商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其他單位負責保修事宜的,必須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對所委託的單位予以明示,保證購房者權益獲得實際保護。
開發商必須在向購房者交付房屋同時將《住宅質量保證書》一併交付給購房者;同時,開發商應該將《住宅使用説明書》一併交付給購房者。
通常我們在購買到商品房之後,開發商都應該給一本房屋質量保證書,在規定的期限內,如果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開發商是要承擔責任的,所以購房者應該保存好這份質量保證書,畢竟質量保證書中包含了具體保修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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