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經濟適用房能否進行買賣

一、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二、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税完税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户手續即可。
三、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查看,重點查看下列情況:
(一)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況;
(二)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築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況;
(三)因不動產滅失導致的註銷登記,查看不動產滅失等情況。

經濟適用房能否進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