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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過後發現骨折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過後發現骨折如何處理?

一、交通事故過後發現骨折如何處理?

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後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接到當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之日起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當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對於事後報案的,公安機關應責令其在報案後十日內提供相關證據,如果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公安機關也未能查證出交通事故的事實,應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構成交通事故的要素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有兩種法律文件:一種是交警大隊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另一種是人民法院對事故責任的司法裁判結果。人社部門一般情況下,首先要依據交警大隊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認責任問題。其次,如果人民法院的裁判結果與交警大隊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結果不一致,那麼就要依據人民法院的裁判結果,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標籤:骨折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