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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資信良好;
2、有經登記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有不少於購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
4、同意用所購住房作抵押
5、同意辦理貸款綜合保險;
6、有保證人(售房單位)同意為其擔保至領取《房地產權證》,並進行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後交貸款銀行和公積金收存;
7、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買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