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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二手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二手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辦二手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1、蓋章的過户確權審批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户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税完税或減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二、二手房房產證辦理流程

1、簽訂合同交付定金;

2、去銀行申請購房貸款;

3、銀行指定律師與申請人談話,審核貸款申請人的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件、收入證明等等);

4、銀行指定阿評估師對出售房產進行評估,確定評估價值;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評估師出具《評估報告》,連同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一起送交銀行進行審核;

6、銀行確定申請人具備貸款條件之後,發放貸款承諾書(銀行按照評估價格確定貸款金額,所發放的貸款額度一般是評估價格的70%

7、銀行發放貸款承諾書之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户手續;

8、買賣雙方同時到房地局辦理過户,遞交相關資料,大多數情況下最遲應該在辦理產權過户當日由買方向產權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約定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銀行要求貸款申請提交後幾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交給銀行由銀行暫時凍結;

9、過户後銀行會在幾個工作日之內將貸款部分的錢款轉交原業主;

10、新產權人(貸款申請人)房產證下發後將產權證留存於銀行或者是銀行辦理抵押登記之後將蓋有抵押登記章的產權證書原件交給新產權人。

房屋無疑是不動產,而在我國不動產實行的是登記制度,故此為了避免在後期與他人發生房屋產權糾紛,購房者需要及時的帶着房屋買賣合同等的材料,辦理房屋產權的變更登記手續。當然在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的手續之前,需要先完成税額的繳納手續。

公民在向他人購房二手房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