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物業管理辦法中業主享有哪些權利?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三)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四)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五)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
綜合上面所説的,在物業管理辦法中不僅是針對於物業管理公司所設定了相應的條款,對於業主的條款也明所規定的,業主是可以享受到該有的權利,但同意也要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如果拒絕的服從,那麼同樣也會承擔起法律的責任。
-
發生物業糾紛怎麼辦
一、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二、由第三人調解。三、提交仲裁機關仲裁。四、投訴。五、提起訴訟。六、更換物業公司。法律依據:《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第二十五條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
-
物業服務費的訴訟時效
物業費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屬於普通的債權債務糾紛。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
-
物業糾紛頻發保險大有可為嗎?
一、物業糾紛頻發保險大有可為嗎?物業糾紛頻發保險可以大有所為。通過物業管理責任險,保險公司可以提供專業的風險管理服務,協助物業化解業主糾紛,有利於物業企業平穩經營、維護聲譽,同時保障業主或者第三人及時得到相應的賠償。具體看,物業管理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為...
-
物業費什麼時候開始交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費從入住通知單上的入住日期開始計算,如收房過程中發生爭議需要延遲接收房產的需在解決問題後重新開具入住通知單。由於你沒有另開入住通知單,所以要從通知收房之日起交納物業費和公攤費用。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