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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户口遷入流程

遷入條件:隨父母,投親,或購房等可以遷入。
辦理步驟:
1.在東莞辦理準遷證
2.帶準遷證到小孩户口所在也辦理户口遷移
3.帶户口遷移到東莞辦理落户
拓展資料:
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機關户政管理機構製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户,計人為口。
户籍指“登記居民住户的冊籍”,所謂冊籍就是“户口登記簿”,或者“户口本”,由政府部門設計制訂。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賃證,沒有履行户口登記的,就不能認定為有户口。
户口與户籍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以,人們常常把户口與户籍當作同等意義的詞來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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