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協議書範本是怎樣的?
借名買房協議書範本是首先應當寫清楚具體人員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況之後就是關於借名買房的內容作出明確的規定,“借名買房”即指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以具有購買資格的人的名義購買經濟適用房。房產證上的所有權人系名義上的購買人,而實際出資的則是另外的人。
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買房人
產生糾紛一般有兩種類型
“借名買房”即指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以具有購買資格的人的名義購買經濟適用房。房產證上的所有權人系名義上的購買人,而實際出資的則是另外的人。
二、開發商一房二賣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三、借名買房會有哪些風險?
1、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事實購房人或者真正購房人,被借名之人為登記購房人。
2、實際出資人為何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產權呢,一般是出於以下原因:
(1)規避法律或者政策:
購買房產需要一定的資格,事實購房人沒有資格購買,而登記購房人具有資格購買是最常見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備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又想買這樣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義買房。
(2)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務人有權要求債務人以其所有的動產或不動產償還債務。有些債務人為了隱匿財產,惡意躲債,事先就把房屋登記在他人(一般是親人)名下,給債務人和法院以自己無財產的假象。
(3)貪圖便宜享受優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鎮户口的在崗職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人沒有資格辦這種貸款,於是以別人的名義辦理公積金貸款。
(4)簡便手續,減少税費:
比如,父母為了逃避將來有可能開徵的遺產税,以未成年人的名義購買房屋等等。
3、在法律上,借名買房中存在着諸多風險:
(1)登記購房人反悔不承認借名買房之事或者登記購房人死亡,其繼承人不瞭解借名之事、不承認借名之事。
(2)第三人對登記購房人轉移房產給事實購房人的行為提出異議,實踐中,借名買房雙方進行約定時,事實購房人認為借名與登記購房人的配偶沒有關係,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記購房人的配偶往往以《民法典》的規定提出異議,否認借名買房的事實,確認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3)房產被登記購房人處分(轉讓或抵押)或被法院執行。
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通過他人的名義來購買房屋的話,最好還是和他人簽訂相關的協議書,當然協議是否有效的話,應該是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所以在這方面的話還是存在着一定的風險,建議大家不要從事這樣的一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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