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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車庫沒有獨立產權是否可以轉讓

地上車庫沒有獨立產權是否可以轉讓

如今購買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應的車位可以購買,畢竟現在每家每户都有機動車了,如果沒有一個自己的車位,停車也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而對於地上車庫很多時候的都是沒有獨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轉讓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解答疑惑。

一、地上車庫沒有獨立產權是否可以轉讓

無產權證的地下車庫或者車位不受保護,當發展商把廣大業主共有的車位私下賣掉,由於這些產業並非屬於發展商的,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 這些沒有產權的共有車位買賣不受法律保護,小區業主有權向法院申請撤消發展商對這些共有車位的買賣合同。合同撤消後,購買這些私賣車位的業主只能向發展商追討購車位款項。一旦房地產商“跑路”,業主的錢就存在追不回的風險。

地下車庫或者車位因為沒辦理產權登記,有可能被開發商二次甚至多次銷售,有的開發商遲遲沒辦理這個“確權”手續,使得買了車位的小業主始終拿不到產權證。如果開發商等車位漲價時再辦確權手續,把車位以高價第二次賣出並幫第二買家辦理完過户,那麼第一次的買家反而成了被趕走的那個。“法律就只承認已過户的車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二、轉讓的形式有哪些

1、合同轉讓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説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人,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按照所轉讓的內容不同,合同轉讓包括合同權利的讓與、合同債務的承擔和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三種類型,當然,轉讓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因為轉讓的內容有所差異,其條件和效力也有所不同。

2、協議轉讓

協議轉讓是指產權交易雙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過洽談、協商以協議成交的轉讓方式。

3、招標轉讓

招標轉讓是指被轉讓產權有多位受讓意向者,轉讓標的物相對複雜,且買受具有相關條件時,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由評標委員會評出的最優標者成交的交易方式。

4、背書轉讓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因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並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

5、繼承轉讓

繼承轉讓是以繼承、遺產分配等形式的一種轉讓方式。

很多其實都是沒有獨立產權的,畢竟開發商也想從中多賺取,因此一般給予購買者都是合同,而並不是車庫的產權證。但這樣也不妨礙對地上車庫進行轉讓。具體的轉讓形式包括了五種,各位可以通過上述文字進行具體瞭解。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