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商泄露個信違法嗎,泄露多少條有罪?
房地產開發商持有所有業主的個人信息,本應該嚴密保存,但還是會遇到泄露的情況發生。這跟我們出門在外免不了要出示身份證,填寫個人信息一樣,也存在着泄露的可能性。如果是無意泄露,在未造成嚴重損失之前,加強措施管理就可以了。那麼,房產商泄露個信違法嗎,泄露多少條有罪?請看下文。
一、房地產開發商泄露個人信息違不違法
泄露個人信息是屬於違法的,在未經過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
【新法】《消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或丟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解讀】新消法規定很明確,收集和使用消費者信息,必須正當、必須有必要、必須明示、必須經本人同意、必須嚴格保密、必須承擔法律後果,規定得非常嚴格,這應當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一大突破。在購房、租賃過程中,如果發生電話號碼、郵箱等個人信息泄露,購房人、業主、租房人可以要求經營者採取補救措施。
消費者在買房過程中,個人信息被泄露的事情屢屢發生,嚴重影響消費者的正常生活。如在房地產市場中,經常有開發商將購房者的個人信息透露給一些推銷商,尤其是家裝建材商。房子剛剛交付,業主便不停地收到家裝建材的“優惠”信息。以後,業主再遇到這樣的問題,可以用新法討個説法。
二、泄露個人信息多少條有罪
50條即可入罪。
根據刑法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為“情節嚴重”。對於這裏的“情節嚴重”,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釋明確了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十項認定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不同類型公民個人信息的重要程度,司法解釋設置了不同的數量標準。對於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即算“情節嚴重”;對於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標準則是500條以上;對於其他公民個人信息,標準為5000條以上。
“定罪量刑標準的確立有利於法律的統一、準確實施,對嚴厲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線傑説,辦案部門對於涉案的公民個人信息,首先應當分類進行分析,如果每一個類型相對應的公民個人信息都沒有達到50條、500條、5000條的,司法解釋規定還要對其按照相應比例進行合計。
線傑舉例説,某個案件涉及公民軌跡信息等敏感信息20條,住宿信息等重要信息350條,就要按照1和10倍比關係進行折算。350條重要信息折算成35條敏感信息,兩項合計55條,就要追究刑事責任。
那性質就非常嚴重了。因為在未經過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泄露個人信息是違法的。不管怎樣,我們要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在外頭收到傳單、表格、問卷調查等,都儘量不要填寫自己真實的身份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這樣可以避免手機收到未知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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