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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單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單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情形有哪些
律師解析:可以單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情形有:不動產權利首次登記的;通過繼承、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法律文書消滅不動產權利的;不動產權利申請變更登記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申請更正不動產權利登記的;申請不動產權利異議登記的。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