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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有什麼

買房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有什麼

一、買房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有什麼

1、由申請人填寫一份仲裁申請書,主要寫明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雙方提交相關的證據。

3、除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外,案件爭議標的在20萬元以下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由雙方共同選定或者委託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審理;案件爭議標的在20萬元以上的由雙方各自選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首席仲裁員)由雙方共同選定或委託仲裁委主任指定,三人組成仲裁庭開庭審理案件,經評議後作出裁決。

仲裁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買房合同糾紛可以去原告住所地起訴嗎

不可以,合同糾紛一般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但是合同中約定了發生糾紛在原告住所地起訴的除外。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法律上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於導致合同法律關係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係的內容有着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範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通過仲裁的方法能夠解決合同糾紛,去法院起訴也可以解決這類問題。買房合同糾紛不能去原告住所地起訴,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有兩個,一個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另一個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合同糾紛屬於民事案件,需要採用民事手段解決爭議,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從立案到審結要三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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