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訴訟指南

法律援助申請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受援人應該履行義務有:
我們可以尋求法律的援助、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我們在享受法律援助的過程中我們也有自己要履行的義務:
1、據實提供案件的真實材料,不能謊報欺瞞。
2、配合法律援助人員的工作。
3、如果受援人通過此項案件能夠得到較大利益時,按規定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費用。
二、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有:
在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我們要注意看看是否在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之中:
1、因為申請人的錯誤或者責任侵犯了別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訴訟案件;
2、申請人不能提供訴訟案件的相關證據和材料;
3、不需要訴訟的案件而直接由行政機關處理;
4、申請人不如實提供證據,出具虛假證明來欺騙法律援助工作者;
5、需要訴訟的案件是屬於不足3000元的債權債務類的糾紛;
6、其他經過管理部門認定,法律援助機構對外聲明不受理的案件。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申請注意事項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