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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人有哪些

一、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人有哪些

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人有哪些

1、殘疾/未成年人

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2、老年人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55條規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侵害,提起訴訟繳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減交、緩交、免交,並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可能判死刑的被告人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4、外國人

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範圍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體現了對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而從有關規定中也可以瞭解到,目前我國申請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範圍有相應的限制,這樣規定也是為了避免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明確只有在法律援助範圍內的,同時符合法援條件的人,那麼經過申請之後或者司法機關主動對其提供法律援助幫助。

標籤: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