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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援助陪出庭不給費用可以嗎

一般來説,如果捲入了違法犯罪案件、發生了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其他一些與司法相關的事件,而進行起訴或者被起訴必須開庭審理卻又沒有經濟條件請律師的時候,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機構的律師對自身進行援助。而我們今天要探討的題目就是,申請法律援助陪出庭不給費用可以嗎?

申請法律援助陪出庭不給費用可以嗎

一、規定

1、《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但這並不表明律師就得不到經濟補償。

2、《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結案材料後,應當向指派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支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補貼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參與法律援助機構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並可以根據需要調整。"按照該規定,律師雖然不能向受援人收費,但可以享有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補貼。

二、法律援助的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綜上所述,根據申請法律援助陪出庭不給費用可以嗎的主要內容,我們發現,無論是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還是法律援助機構自身的規章條例,都有明顯的聲明,法律援助的律師是不能收取當事人任何費用的,全部是免費援助的。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