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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合同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合同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託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二、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

(一)主觀方面的成因。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既然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訂立了合同,那麼、按合同履行義務應當是毫無疑問的。然而,合同簽訂後,一方當事人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主觀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主觀點原因往往引起違約行為,再由違約行為導致糾紛的產生。純粹主觀上的原因是少見的,主觀上原因背後往往存在着客觀原因。

(二)客觀方面的成因。一項合同,從訂立到履行完畢,除了即時清結的之外,往往經過一個較長的過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客觀上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按約履行,由此引起糾紛。這裏所指的客觀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當事人主觀意志所導致的,不得已而為之的因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變化而引起糾紛的原因。

三、合同糾紛主要有哪些種類?

1、無效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無效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如合同無效後,合同當事人因各自返還因合同而取得的財產發生的糾紛,合同無效責任應由何方承擔,承擔多少之糾紛等等。

2、有效合同糾紛。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包括合同訂立後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及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絕大多數合同糾紛為有效合同糾紛。